再來看下一條。昨晚10點左右,鐘樓區(qū)星園路一男子趴在馬路上一動不動,周邊居民見狀趕緊撥打120,沒想到該男子居然喝高了。 現場:你看得清上面的數字嗎?185,屬于醉酒了。你不要說騎電動車可以喝酒,一樣的騎電動車也不能喝,何況你喝這么多。 交警仔細一詢問,男子是白酒、啤酒齊下肚,而后就騎著電動車上路了,撞人之后,自己反而倒地不起了。 現場:撞了一個自行車,還好人家沒什么事走了,他趴在這都不動,人家給他打了一個120。 隨后,交警將男子的電動車扣留,待他酒醒后再接受相關處罰。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這個車不光針對機動車,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也屬于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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