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反家庭暴力條例》今起實施 立法“出手”制止家暴 符合條件可評“見義勇為” |
時間:2022-03-01 20:37:59 來源:生活連線 作者:陽湖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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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近年來備受關注,如果面對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你是選擇做旁觀者,還是“該出手時就出手”?去年,我市就將舉報家暴的行為納入見義勇為獎勵制度,綜合我市及泰州市兩地的實踐經(jīng)驗,今天開始實施的《江蘇省反家庭暴力條例》將該制度進一步規(guī)范化、法治化,一起來關注。 市民:當然應該杜絕家庭暴力,這個對家庭不好,對個人也不好。 市民:如果對全職主婦來說,買一點油鹽醬醋也要伸手向男方要,我覺得也算是一種暴力吧。 市民:以前沒有吃的時候,普遍性的,媳婦虐待婆婆,不給吃,不給住??隙ㄒ柚拱?,現(xiàn)在可以打110了。 采訪發(fā)現(xiàn),市民對于家庭暴力行為都不可忍受,并表示在必要情況下會出手制止。為了給旁觀者“該出手就出手”的底氣,2021年3月,常州市在全省率先出臺了《關于給舉報家暴及侵害未成年人違法行為的人員實施見義勇為獎勵的通知》,4月份泰州市也出臺了類似的規(guī)定,鼓勵全社會發(fā)現(xiàn)、報告家暴行為和侵害未成年人權益違法行為。 江蘇陽湖律師事務所律師
錢凱 家庭暴力我們傳統(tǒng)觀念認為它是家務事,主要體現(xiàn)在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包括身體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或者是經(jīng)濟控制等。在2016年,我們國家就出臺了《反家庭暴力法》,將家庭暴力上升到法律的這樣一種高度。時隔六年之后,也就是今天,我們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反家庭暴力條例》正式施行,相較于常州市的做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今天起施行的《江蘇省反家庭暴力條例》把實施非正常經(jīng)濟控制、剝奪財物等侵害行為納入了家庭暴力范疇。另外,《條例》明確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正在發(fā)生的家庭暴力予以勸阻、制止,還明確制止家暴行為“符合見義勇為人員確認條件的,依法予以確認”。 江蘇陽湖律師事務所律師
錢凱:從舉報到制止兩個詞的變化,更體現(xiàn)出我們立法上面用詞的嚴謹性,同時也有利于見義勇為基金更精準,更利于保障。一方面是保護受暴人的人身權益,同時又能夠為見義勇為的人撐腰,從而營造出人人對家庭暴力喊打的這樣一種社會氛圍,對于這個家暴不再是家務事這樣一種理念,能夠更好地落實到每個人的心中去。 市民:很多受害者并不知道自己在遭受暴力,認為是家庭的傳統(tǒng)的一種模式,應該承受逆來順受的這種傳統(tǒng)美德,所以我覺得還是要多做宣傳,促進這個社會向善和諧的發(fā)展。 根據(jù)此前我市相關文件,在見義勇為的申報流程上,規(guī)定了兩種途徑:一種是由鎮(zhèn)、街道婦聯(lián)負責申報,經(jīng)過派出所核實等程序后,由轄市(區(qū))見義勇為基金會審批或表彰獎勵;另一種是由舉報人通過110或直接到公安機關報警,經(jīng)核實后,由派出所為舉報人申報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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