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公攤面積”引熱議 建議商家標清可使用內存 |
時間:2021-04-17 20:46:08 來源:生活連線 作者:陽湖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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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手機的內存問題引起了大家的熱議,由頭是知名藝人岳云鵬發(fā)微博稱:自己買的手機是128G的內存,但實際可使用的內存只有112G。這手機難道也有“公攤面積”?這種情況是否構成消費欺詐呢?來看報道。 市民:我覺得夠用就行了。 市民:手機的營銷人員沒有跟他講清楚,這個系統里面自己會占用一定的內存,實際他自己的存儲空間就可能沒有128G或者256G那么多,這個問題不在于手機,可能在于營銷人員解釋的不到位。 連線記者也走訪了我區(qū)通訊市場,了解到這種情況屬于正常現象,市面上所有手機的實際可使用內存都達不到標注參數上的數值,而且不同品牌手機,系統占用內存大小不一,因此實際可用內存也不盡相同。 湖塘某手機店銷售員 周科:它里面有自身的系統內存,還有一些自帶的小軟件,這個是基本上每個手機都有的,也很正常,可能原來用不到這么大內存,現在用到這么大內存才感覺到。 此外,在電子設備制造行業(yè)中,存儲廠商在制造閃存芯片時,把1G按照1000MG來算,在這個換算過程中也出現了折損,理論上,實際存儲空間只有標準參數的93%左右。對此,法律界人士表示,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消費糾紛,建議商家標清楚可使用內存。 江蘇陽湖律師事務所律師
錢凱:手機賣家應當保證我消費者,對手機所宣傳的內存的完全占有使用的這樣一個權利,從現實來講,預設APP一定程度上確實占用了我手機內存空間。這個從合同法角度來講,就說明賣家合同履約方面存在一定的瑕疵點。從消法角度去分析,廠家如果沒有明確告知,那么這個在一定程度上是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所以說手機品牌在包裝上應該盡到提示義務,這也是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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