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手表未還失主 交給警方為討積分 |
時間:2018-10-27 20:40:19 來源:連線幫幫團 作者:陽湖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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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手表未還失主
交給警方為討積分 前兩天,暫住在橫山橋鎮(zhèn)芙蓉村的陳強虎和老娘把撿到的一只電話手表交到了派出所,但是需要派出所給他開一個證明,說教今后小佬上學有用個,這個事情呢倒讓民警覺得蠻為難的,到底為嗲呢? 同期聲:陳強虎:我媽媽昨天撿破爛,又撿了一個電話手表,大概值個1000多塊錢。失主打電話給我媽,我媽說你講的什么我聽不懂,我就送到芙蓉派出所。 陳強虎說,他家里除了有年邁的父母之外,還有三個上小學的小佬,全家只有他每個月3000多塊錢的收入,雖然家里條件不好,但是做人要品德好,所以他在生活中也會做好事。 同期聲:陳強虎:我要給我三個小孩看看。以后要讓我的三個小孩要多做好事,不能做壞事。 不過呢,陳強虎說教,自己也有點小心思的,因為之前小佬開學個辰光,聽說做好人好事可以給小佬上學積分的,自己和老娘的行為就屬于拾金不昧,應(yīng)該可以去開個證明,加點積分的。 同期聲:陳強虎:希望芙蓉派出所能給我開個證明,做好人好事的證明小孩上學能多積兩分。 不過,派出所民警解釋說咧,一般情況下,見義勇為是可以進行申請獲取入學積分的,而拾金不昧并不能作為獲取積分的條件,而且這件事情當中還有些誤會的。 同期聲:芙蓉派出所民警
謝亞剛:當時小孩在學校里丟了一個電話手表,家長知道之后就打這個電話手表的號碼過去了,接電話的是個老太婆,她只說這個手表是撿到的,也沒說還,也沒說不還,對方就報警了,報警之后我們也試著聯(lián)系了對方,但是后來也沒聯(lián)系上。后來老太太兒子就主動把這個手表送到我們派出所來了,如果他確實需要的話,我們派出所可以給他出個出警記錄,證明他確實撿到了這個手表。 拾金不昧,品德高尚,但是假如把這個當成籌碼想要滿足私欲,換取自己想要的東西,這個呢做好事也就變味佬咧,可能不僅不讓人敬佩,反而會有點反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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